歐盟創新記分牌2016報告評估各國創新績效
1、荷蘭成為創新引領者。根據“綜合創新指數”,報告將歐盟各成員國劃分為創新引領者、創新跟隨者、中等創新國家和一般創新國家四類,指數分值在歐盟平均值120%以上的為創新引領者,包括瑞典、丹麥、芬蘭、德國和荷蘭;指數分值在歐盟平均值90%-120%的創新跟隨者包括奧地利、比利時、法國、愛爾蘭、盧森堡、斯洛文尼亞和英國。從表1顯示的近五年進入創新引領者行列的國家及其綜合創新指數變化來看,瑞典、丹麥、芬蘭和德國一直保持創新引領者的地位;荷蘭創新績效持續增長,從2013年開始進入創新引領者行列,2015年創新績效雖較2014年有所下降,但由于歐盟整體、特別是創新引領者整體績效的下滑,導致其仍保持在引領者行列,且從2008-2015年,荷蘭綜合創新指數年增長率達到2%;盧森堡、愛爾蘭和以色列創新績效明顯下滑,到2014年,均不再是創新引領者。
表1 近五年創新引領者及其綜合創新指數變化情況
2011 |
2012 |
2013 |
2014 |
2015 |
|
瑞 典 |
0.714 |
0.716 |
0.722 |
0.719 |
0.704 |
丹 麥 |
0.677 |
0.694 |
0.692 |
0.675 |
0.700 |
芬 蘭 |
0.651 |
0.651 |
0.642 |
0.658 |
0.649 |
德 國 |
0.655 |
0.667 |
0.661 |
0.655 |
0.632 |
荷 蘭 |
0.580 |
0.586 |
0.630 |
0.639 |
0.631 |
愛爾蘭 |
0.619 |
0.627 |
0.601 |
0.606 |
0.608 |
盧森堡 |
0.619 |
0.623 |
0.646 |
0.626 |
0.598 |
以色列 |
0.623 |
0.627 |
0.630 |
0.620 |
0.581 |
歐盟28國平均值 |
0.514 |
0.519 |
0.521 |
0.523 |
0.521 |
注:粗體字標識的為當年進入創新引領者行列的國家得分;
表中國家按2015年得分排序。
2、歐盟28個成員國中的17個創新績效有所下滑。2008-2015年間,歐盟整體創新績效在提升,但2012年后,上升的趨勢出現逆轉,許多成員國的績效有所下滑,尤其是2014-2015年,17個成員國的創新績效為負增長,上升的僅有保加利亞、丹麥、法國、愛爾蘭、拉脫維亞、馬耳他和英國等7個國家。
3、歐盟與美日間的創新差距有所縮小。在與主要競爭國家的比較中,歐盟的綜合創新實力仍落后于韓國、美國和日本,但較其他國家仍有較大優勢,且與美國和日本的差距有所縮小;創新發展速度方面,歐盟仍落后于韓國和中國,中國的績效增長率是歐盟的5倍。
4、不同國家在不同的指標上表現出優勢。在各項具體指標的比較方面,瑞典在人力資源和學術研究質量方面、芬蘭在財政框架條件方面、德國在私人創新投資方面、比利時在創新網絡與合作方面、愛爾蘭在中小企業創新方面分別具有優勢。
5、平衡的創新系統是成為創新引領者的關鍵驅動因素。從各項指標的分析來看,創新績效的綜合排名與各創新維度指標的排名相近,且創新引領者在各維度的績效差異較小,說明平衡的創新系統是保障高水平創新績效的關鍵因素,其中包括適當的公私投資水平、企業與學術界間的高效創新合作,以及強大的教育基礎和卓越的研究能力等。
(王建芳)